工信部:加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工信部发布通知称,自《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发布之日起,我部不再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相应外资审查工作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环节。对于外资股比限制等准入政策和要求,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王文娟
本平台发布/转载的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不代表我司对外的任何意见、建议或保证,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info@tonews.cn,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同时,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和引用,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今日商讯。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