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到,保险公司同时符合以下三项监管要求的,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一)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

编辑/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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