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后审批时间将缩短至5个工作日

11月26日消息,海南省药监局宣布,即日起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海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可在海南省办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手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后,审批时间由3至5个月缩短为5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产品进口上市效率。

编辑/基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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