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爱凌”被抢注 二锅头蹭热度,“冬奥”版权标志避坑指南!

摘要:有企业因喊了助力口号被罚,文内这些坑能别踩就别踩!

14年等来个“奥运”,赛场内外的品牌之战之激烈可想而知。

在“知识产权”大棒之下,除已获国际、国家奥组委授权的45家企业品牌外,意欲沾上“奥运”光的企业品牌还有很多。

这其中也分两类,一类是未获授权的,却真正为冬奥出力的企业品牌,包括为中外国家队赞助的饮用品、器具、服装等供应商;另一类则是完全的“奥运”门外汉,只想沾光的企业。

本文就精准收集“冬奥”知识产权上的那些个雷,以免广大企业误触,或者在做网络推广时遭遇限流。

“二锅头”撞网被罚

春节前,知名酒企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相关部门处罚6.1万余元。

处罚书上可见,北京二锅头于2021年12月12日生产了一批标注为“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

产品总共也才967件,每件6瓶,每瓶1.5L。于2021年12月12日销售给了一位赵姓客户,销售金额61597.9元。

此次处罚,罚金不高,只相当于没收到了销售收入。

可对这家知名酒企来说可谓“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如若品牌名声不响也就罢了,北京二锅头可是酒界的明星级品牌,估计今后一段时间内,“二锅头”在酒桌上很难抬得起头来。

 

“卡路里”内宣不当被罚

不把“冬奥”印在瓶上,在内部公号里发布文章,提一句“助力冬奥”也不行。

卡路里体育就吃了这个大亏。其在内部公众号上发布宣传文章,内容有“燃动夏季,助力冬奥”等内容,被罚款5万块。

满大街喊“助力冬奥”问题不大,但企业品牌把这几个字写进宣传文章里,就有问题了。卡路里体育吃了“文案不懂行”的亏。

相较卡路里,双奥冰雪也被罚30万元一点也不冤。

早在2019年,双奥冰雪就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含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识”的商业宣传视频,侵犯了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冬奥组委对会徽的专有权。

 

抢注“谷爱凌”被判无效

奥运标志不能蹭,能不能抢注运动员或项目的名称?也不行。

此次冬奥,谷爱凌真是个大赢家。仅拥有的代言品牌就至少有20多个,商业价值更是翻倍上涨。有媒体称,谷爱凌手中的代言价值大概有3500万美元,约合2.2亿元人民币。

有人就盯上了这一“商机”,抢注“谷爱凌”商标。查询商标网可见,“谷爱凌”商标申请信息达28条,国际分类涉及珠宝钟表、日化用品、健身器材等。

不仅如此,还有公司盯上了“爱凌谷”、“Eileen Gu”商标,在抢注商标方面可谓是无孔不入。那么,最先抢注“谷爱凌”商标者能得逞吗?

当然不能。围绕“奥运”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细密而尖锐。

 

企业宣传上慎提“奥运”

比如,一家与奥运无关的钢铁企业,在车间挂了个条幅“比学赶超 助力冬奥”,违不违规?再比如,这家钢铁企业在产品手册上印上“助力冬奥”违不违规?

对比卡路里体育的案例中可见,前者不违规,后者就违规了。

也就是说,“未经许可,不得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误导消费者。”

 

未给许可禁用以下标志

奥林匹克标志及残奥会的有关标志,主要包括:

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例如奥运、奥运会等;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例如,体育图标。残奥会的有关标志,保护对象和保护标准与奥林匹克标志相同。

宣传中禁用以下元素

广告中不得含有或者涉及以下标志元素:

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徽记、北京冬奥会相关标志、冬残奥会相关标志、吉祥物、火炬造型等相同的图案(不论何种颜色)或其能明显辨识的局部或变形;突出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北京2022年冬奥会”“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第13届冬季残奥会”“北京冬奥”、“冬奥会”、“冬奥”、“北京2022”、“2022冬奥会”、“Beijing2022”、“更高更快更强”或“Faster,Higher,Stronger”、“一起向未来”或“together for a Shared Future”、“冰墩墩”、“雪容融”等字样或以这些字样作装饰;未突出显示本条第2项所述字样,但将这些字样与“战略伙伴”、“战略合作”、“赞助”、“合作伙伴”、“供应商”、“服务商”、“指定”、“特别许可”、“特别授权”、“支持”、“助力”、“评比”或“评选”、“征集”、“优胜”等字样一起使用,足以引人误解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

 

制作含奥运元素要证明

不仅是使用者会被罚,广告制作单位也容易被罚。

所以,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涉及奥运标志元素的广告时,应当提供权利人的许可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公告和北京2022冬奥组委官方网站官方发布栏目公布的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赞助企业许可授权信息进行及时了解和核对奥林匹克标志种类、被许可人、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时限、地域范围等信息。

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奥运会及冬奥会、冬残奥会标志内容的广告时,应当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备存相关证明文件。

编辑/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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